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国内高端人才即将开始申报

来源:增城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7-03

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及国内高端人才认定申报受理工作定于2024年7月8日起正式启动,欢迎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

1.国际顶尖人才:

(1)适用对象。

在本区全职工作或者柔性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部分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2)奖励标准。

①住房资助。

全职工作的人才可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柔性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可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

②业绩奖励。

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全职工作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③子女入学支持。

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④配偶就业支持。

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2.国内高端人才:

(1)适用对象。

符合《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国内高端人才资格认定的积分方案》有关规定,且基础积分达到60分以上。

(2)奖励标准。

政策待遇与实际得分高低相关,当待遇系数(待遇系数=实际得分/150分,下同)达到0.6以上时,待遇额度计算方法为:待遇额度=待遇标准×待遇系数。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①免租人才住房。

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50平方米,公共服务人才和技能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00平方米,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柔性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

②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

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30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00万元;

柔性引进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5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50万元。

③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④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当待遇系数不足0.6时,不享受以上政策待遇,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3年,或参照企业“三高”人才标准享受其他待遇。

二、申报时间

自申报之日起常年接受申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请条件及申报方式

申请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cqwzzbrck@gz.gov.cn。

四、其他事项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穗增组通〔2023〕44号)规定, 同一时间每名人才只能选择申报本办法中的一类人才,不可同时申报多类人才。

五、联系方式

区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020-32829619;020-3282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