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制造业不断攀向全球价值链更高端的路上,敢饮“头啖汤”的广东又先行一步。
日前,《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在国家上位法空白情况下,地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性立法。
这足见广东对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重视。
为了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广东这次不仅仅是“卷”技术、“卷”投资,而且从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的层面上着手。
立法护航,广东制造业将驶向何方?
为何为“制造业当家”专门立法?
从“三来一补”到硬核科创,广东历来重视制造业这份深厚的家当。如今,为“制造业当家”专门立法,则是因为新时期有了新要求。
从全球方位看,“目前,广东制造业正处于全球制造业第三阵列向第二阵列跃升阶段,主要呈现规模体量大、产业结构优、创新实力强、质量效益高等特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杜聪表示。
然而,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从外部环境看,广东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过程中,高端产业和传统产业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经济体双重挤压。
从全国看,各制造大省“你追我赶”。从内部发展看,在广东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仍面临工业用地缺乏保障、亩均效益不高、技术引进受制、招商引资机制不畅等诸多现实问题。
此前,广东曾先后制定了《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
在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基础上,这次又通过立法的方式护航制造强省建设,彰显了广东强化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坚定决心。
这和广东制造业大省的“画风”很相配。
在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看来,通过立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能为广东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广东制造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则注意到,《条例》重在探讨从平台建设来推动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赋予了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不同的角色和定位。
比如,省级政府部门更多起到引领作用,重在出台规划、统筹优化制造业布局、加强与国内国际重点区域协同联动、强化财政与金融支持等。地市级政府部门更多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与制造业的平台建设息息相关;县级政府则要做好产业的具体规划,包括土地审批等。
在林江看来,通过这次立法,把广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串在一起,有利于促进各部门的协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广东制造业何以高质量发展?
从具体内容看,《条例》突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导向、保障导向、问题导向,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包括6章44条举措。
这些举措中,有一个关键词——创新。这也是广东制造业的第一动力。
2023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科技创新提到首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强调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对在现代化建设中科技创新的重视。
“《条例》将科技创新贯穿在我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始终,从立法层面强调并突出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这对坚持走好科技创新‘先手棋’,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促进和支撑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华小方表示。
创新不能靠“单打独斗”,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条例》规定,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制造业企业开放共享,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发攻关、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促进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
“《条例》从制度建设着眼,进一步明确了发改、科技、工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关于科技创新的具体任务,并对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全链条整体部署,用立法凝聚各部门创新合力。”华小方说。
从研发端到生产端,创新驱动广东制造迸发更大能量,在生产端便体现在技术改造上。
《条例》规定,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明确要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同时,规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在广东,创新路径的重中之重,就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条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规定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支持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创新。
“这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深度结合,为创新主体注入‘强心剂’,全力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华小方说。
广东有何“实践经验”?
仔细阅读《条例》主要内容,不难发现,《条例》运用法律语言将国家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条文,将广东“实践经验”固化为法规内容。
近年来,广东深入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条例》又进一步聚焦“五大提升行动”,为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制度供给。
广东的制造业功夫“很能打”,其中的重要“招式”就是产业体系。目前,广东有8个万亿级战略性产业集群,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四成。
“大产业”发展,最为强调产业链的安全稳定。
《条例》便规定应当巩固提升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谋划未来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只有‘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融合,产业才能‘大’。”郭万达认为,很多大产业产业链较长,更加需要产业分工和创新协同。
产业跃升,也需要新空间承载。目前,广东正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园区载体等“大平台”建设。
《条例》规定推动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业园区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优化制造业区域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和园区特色化、绿色化发展。
有了大平台承载,如何吸引“大项目”纷至沓来?
《条例》提出,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此外,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制造业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善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从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华为Mate60系列到希音的快时尚服装……广东出全球“爆款”,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奋力向上,更离不开背后所带动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为推动“大企业”发展,《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支持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制造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链主企业的牵头引领作用,加强企业协同合作,促进融通发展。
“大企业要和小企业的发展相关联。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形态应该是多样化、多层次发展的,链主企业要与链上的企业协同发展,形成一个更健康的产业生态圈。”郭万达说。
项目与企业都是“用脚投票”的,哪里环境好,就流向哪里。
《条例》提出,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渠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降低制造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完善优惠政策申报兑现机制等。
期待《条例》的多管齐下、多点突破,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迎来多点爆发。
如何让制造业企业更安心?
有了立法护航,如何让制造业企业更安心?
制造业企业往往研发投入大、生产环节多,对绿色化、智能化的需求也高,这决定了制造业是个要素密集的产业。
因此对企业而言,要素资源配置格外重要。《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制度,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特别是针对数据要素,《条例》强调,要加快数据等新型要素市场培育,加强数据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华小方认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要建规则、强供给、优生态。“要引导企业开放数据,充分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支持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加快数据要素的互联、互通、互用。”
真金白银的支持让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有保障。《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立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并明确了可以依法采取的六大金融支持措施。
金融“活水”同样要跟上。林江表示,目前,广东还有大量资金“沉”在银行体系里,缺乏新的投资机会。“为了鼓励金融资金大胆投向制造业,政府要提供、完善容错机制,应对不可预见的投资风险。”
在用地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统筹制造业发展需求;合理统筹、科学规划、规范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在用能保障方面,每一条都回应了企业的“急难愁盼”。《条例》规定保障制造业项目合理用能需求,采取减少供应层级等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政府要通过改革引领来引导要素配置,还要利用法律监督机制来评估相关条文的落实效果。”郭万达表示,《条例》生效后落实好了,才能为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持续的保障。
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时期,作为推动世界制造版图中的重要力量,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关注着广东制造这艘巨舰的航向。
这一次,有了立法护航,新一轮产业浪潮中,广东制造业必将行稳致远。